党员的权利与义务——记资环院0813班党组织生活会

  • Published: 201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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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合影

    20141215日傍晚1730分,资源与环境学院0813班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教学楼704教室召开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主题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0813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会议。

    会议由0813党支书郭初莹同志主持。党课学员紧紧围绕主题“党员的义务和权利”进行思想交流和学习。党员义务和权利,是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也是衡量所有的共产党员是合格还是不合格的重要尺度。作为一名党员,要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的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有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贡献精神,时刻以党的纪律提醒自己。理解党员的八项权利和义务,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员的党性,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在新时期总任务的完成,都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明确党员履行义务的重要作用,提高认识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成为一个真正的、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会议的末尾支书郭初莹同志对本次会议进行总结。她根据同学们的发言,向同学们总结了党员的义务与权力的相关内容,分析了一名优秀中国共产党党员应该具备的素质,并提出了要认真学习党的知识理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