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环学院807党支部召开“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专题组织生活会

  • 贾平
  • 日期:2017-11-21
  • 1952

为贯彻十九大会议精神,谨记党章法规,11月19日,资环学院807党支部在雁栖湖校区教一114教室开展了以“权利与义务”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会议由支部书记程寅益主持,807党支部全体党员及6名入党申请人参加会议。

会议伊始,全体成员高声奏唱国歌,随着歌声结束会议进入了主题部分。支部书记程寅益首先简单阐述到党章中权利与义务的内容与关系,引导大家加深对权利义务的理解。党员义务与权利是《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主要包含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没有义务,权利便不再存在;没有权利,便没有义务存在的必要。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党员行使权利的时候,也是在为党尽义务;党员在尽义务的同时,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没有一定的民主权利做保障是不行的。可以说,权利与义务是共存的,任何一项权利都必然伴随着一个或几个保证其实现的义务,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全体成员奏唱国歌

随后,全体党员同志以自身经历及所见所闻针对“权利与义务”开展了积极的讨论。杨佐威同志认为作为党员,我们要结合党章,在生活中贯彻“义务大于权利”的精神,把党章中规定的必须履行的义务在群众中传播开来,把义务做好,争做一名先锋模范。入党申请人陶金涛同志也积极发言表示权利与义务是紧密相连的,权利来源于义务。我们常常看到报道说官员贪污腐败的问题,这就是过度使用权利,未考虑到权利与义务的平衡问题,只有履行好义务,合理行使权利才能保证工作生活正常运行。

全体党员认真听取会议

支部成员积极发言

会议在积极讨论完后进入了尾声,支部书记程寅益总结到:我们应培养自觉履行义务的观念,不要以为只有享受权利才是积极的,而履行义务是被动和消极的。做到把履行义务看成是享有权利的一部分,是享有权利和自由的应有的义务。总之,权利与义务的相互依存紧密联系关系应时刻牢记在每一位党员心中,并在工作生活中加以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