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校部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 姜珊
  • 日期:2023-04-20
  • 6406

各位老师、同学: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中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做好资环学院(高年级)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学生

  学籍在资源与环境学院的在学博士研究生和高年级硕士研究生(含2023年春季毕业生)。

二、分配名额

  2022-2023学年资源与环境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名额为:“三好学生”26名(硕士班12名,博士班14名),“优秀学生干部”5名(硕士班2名,博士班3名),“三好学生标兵”2名,“优秀毕业生”5名,不互相包含。

注意:

  1. 获评“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自动获评“三好学生”称号,其“三好学生”称号不占指标;
  2. “三好学生标兵”为“三好学生”中的最高荣誉,不再推荐为“三好学生”;
  3. 此前已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但因各种原因延期至今年毕业的学生不再参评本年度的“优秀毕业生”;
  4. 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自动获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
  5. 建议每位同学最多申报1个荣誉称号(优秀毕业生除外),建议曾获得过某荣誉称号的同学申报其他荣誉称号。

三、评选条件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校发学字〔2014〕79 号)文件中相关规定及要求执行。

(一)“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学风端正,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成绩优良;
  3. 友爱互助,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奉献;
  4. 明礼修身,勤俭节约,热爱生活,积极向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同时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评选条件:

  1. 本学年担任校部高年级学生干部满一学期,并符合“三好学生”基本要求;
  2. 积极为学院和学生服务,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
  3. 工作能力较强,业绩突出,受到学生的拥护。

(三)“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

  1. 从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中推选;
  2. 学习成绩优异或在科技创新中有出色表现;
  3. 在思想品德、人格修养等方面,得到公众好评。

(四)“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

  1. 在学期间至少一次获得“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2. 各培养环节考核“优良”;
  3.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尚未答辩者,由导师出具证明);
  4. 到国家急需的行业或地区工作就业者优先。

四、在学期间,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优秀学生评选资格:

  1. 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 不遵守学校、学院管理规定及被点名通报者;
  3. 不遵守实验室、宿舍等安全管理规定者;
  4. 学习成绩未及格者;
  5. 公共服务方面不服从学院安排者;
  6. 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低造成负面影响,或党支部评议结果较差的党员;
  7. 不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规定的,三次(含)未按照学校规定履行核酸检测义务被通报者;
  8. 三次(含)无故不参加重要班会或有其他严重违规违纪情况。

五、评选程序

  1. 组织管理

根据学校的规定,成立资环学院优秀学生评审小组负责组织本次评优工作,评审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王静

副组长:刘文彬

成员:学院党政领导、教职工工作小组代表、高年级班主任、高年级班干部。

  1. 具体实施

(1)申请评优的学生如实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优秀学生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导师同意后申报,于4月24日前提交电子版给各班班长,由班长上报学院进行初审,学院公布初审通过的申报人信息。

(2)班级内进行优秀学生初评。各班坚持“公平公正、民主评议”原则,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由班级成员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班级推优名单,同时遴选“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候选人需获出席人员1/2以上同意票)。上述名单需在班级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4日前上报学院评审小组。

(3)学院评审小组终评。召开学院评审小组会议审议“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班级初评名单;同时,对“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生”进行终评,确定最终推优名单。

(4)全部推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六、日程安排

4月24日前:申报人提交相关申报表电子版;

5月4日前:各班完成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并上报班级遴选名单;

5月7日前:学院组织投票选举及名单审议,确定最终推优名单;

5月7日-5月11日: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

5月12日前:获评“三好学生标兵”的学生,将《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纸质版及相关材料交至学院学生与培养办公室(学园四448);

5月13日前:学院统一在网上填报评优结果并将纸质材料上报学校。

七、联系方式

1.咨询及材料报送联系人

姜  珊,69672958,jiangshan@ucas.ac.cn

2.如有投诉意见需实名据实向学院评审小组反映

联系人:王  静, 69672976,wjing@ucas.ac.cn

中国科学院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