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环境能源教育基金”评选通知

  • 李晓瑜
  • 日期:2020-12-23
  • 3416

      为促进中国科学院大学资源环境学科的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特设立“环境能源教育基金”,支持中国科学院大学环境领域“污泥资源化研究方向”的发展。通过充分发挥“环境能源教育基金”对教职工的激励作用,旨在提高教职工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现将全面开展本学年“环境能源教育基金”评审工作。本次“环境能源教育基金”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具体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科学院大学—环境能源教育基金奖教金

二、奖励名额与金额

      结合资源与环境学院实际情况,设立一、二和三等奖教金。基金为分获一、二和三等奖教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一等奖 1 人,奖励金额为税前人民币 50000元/人;二等奖 1 人,奖励金额为税前人民币 25000 元/人,三等奖 1 人,奖励金额为税前人民币 10000 元/人。

三、评审办法

(一)基本要求:

   1、参评人员

      资源与环境学院目前从事污泥资源化教学科研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报奖教金:

      (1) 政治立场坚定,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积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2) 积极参与或指导研究生培养工作,爱岗敬业,学生评价良好;

      (4) 科研能力强,能够将最新科研成果和科研思想融入到研究生教育培养中。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可申报奖教金:

      (1) 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教师;

      (2) 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教师。

2.申请材料:

      申请奖教金的教职工须填写《附件1:中国科学院大学环境能源教育基金奖教金申请人报名表》电子版一份,以“环境能源教育基金奖教金—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sunyiqi@ucas.ac.cn

(二)申请时间

      本次中国科学院大学“环境能源教育基金”奖教金申请时间为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