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转正大会的召开与党员权利与义务的学习---记801党支部第四次支部活动

  • 日期:2014-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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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党员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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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正大会

2014年12月28日晚7点半,资源与环境学院801党支部于教学楼505教室组织进行了本学期的第四次支部活动。活动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召开预备党员转正大会,二是明确并学习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本次活动由党支书赵轻舟同志主持。

继11月份明确党员发展的重要意义并详细了解预备党员转正流程后,本次预备党员转正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决定刘亚飞同志转正问题。会议主要有预备党员汇报、联系人汇报、支委会意见、其他同志表态、投票表决和宣布转正结果等共6项议程。大会最后宣布刘亚飞同志按期转正,刘亚飞同志也表示今后将继续严格要求自己,积极上进,严于律己,发挥党员的模范先锋作用。

在预备党员转正大会之后,进入本次支部活动的第二个主题,明确、学习党员的权利与义务。紧紧围绕“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的中心,党支书赵轻舟同志进行了详细地讲解,之后支部党员进行思想交流,讨论与学习。首先,我们必须明确党员的八项义务与八项权利。党员的8项义务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和作风上明确规定了党员言行和行动的基本准则。作为党员,我们要从各个方面切实履行党员的义务,党员义务的履行是衡量一个党员的党性及其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的重要标志。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享有一定的权利,但是必须出于公心,坚持原则,坚持真理,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是辩证统一的,只有切实履行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才能切实拥有党员的权利,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

最后,支部书记对以上讨论进行了总结,要求党员同志不仅要明确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更要切实履行好义务,行使好权力。在支部党员同志的积极响应下,决定于支部活动结束后,每位党员都写一份有关自身党员义务履行与权力行使的简短报告,了解自身不足,并同时向其他党员同志学习。